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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上班就要生孩子”女博士就业遇性别歧视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5-20
顶着凛冽寒风的求职长队伍里,频频传出女大学生、女研究生找工作难上加难的消息。据说,有单位甚至打出了“女生免问”的字牌。而且,连高学历的女博士求职遭到公然拒绝的也不在少数,其理由是:光大学就读了10年,再加上12年中小学,女博士们最小也该有二十八九了吧,肯定一来上班就很快要生孩子,还是让她们去别处生孩子吧。

  以女博士可能很快就要生孩子为“理由”,无情地剥夺她们的就业权益,还说什么“去别处生孩子”。那么,在中国大地,这“别处”又是何处?中国女博士们难道就该到另外一个星球上去工作、去生孩子?如此拒高学历女生于就业门槛之外,除了霸道之外,便是荒唐和无知。

  本来,女博士们为了成就自己的事业,本身就已克服了生理和心理上的重重困难而完成学业,作出了较大的牺牲。倘若在就业上再被打入另册,无疑是让她们背负着更为沉重的社会压力去拚搏,这显然是对女性的歧视和对其身心健康的漠视。何况,女性生育年龄越大,生育风险就越大,这是已经科学证明的事实。因而,漠视女性的生育职责,就是漠视人类自身的发展。

  固然,女生因生理特点,或许不适合于某些特殊行业的工作,但女生自有女生细腻、体贴、认真等诸多男生难以做到的长处。因而,用工单位理应根据自己的用工需要,因岗选人、择优录取,而不是一味地拒女博士于就业门槛之外。

  我们不反对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,需要什么样的人,选择什么专业的人才,用人单位有权自主裁定。但这种自主权应以合符法律规定为前提,而不是以性别和婚育为由拒绝女博士就业。《宪法》及去年全国人大修订通过的新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对保障妇女婚育、就业权益作了明确规定。拒女博士于用工之外的强权、霸道选择,透露出了某些人狭隘、固执的不健康心态,显失公平、合理,缺失人性关怀,且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,是对女性合法权益的肆意侵害,应予制止。

  女博士该到哪儿去生孩子?尽管这话问得蹊跷,却反映出了在就业问题上的男女不平等。而当女性生育职责在没有得到社会足够尊重和理解的情况下,这种不该成为问题的问题还必将延续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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